
近日,河南省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各区县(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多起网络餐饮违规经营案件,现公布5起典型违法案例,全方位守护群众外卖用餐安全。
案例一:伪造证照、公示信息不实、线上线下地址不符“幽灵外卖”违法案
2026年5月6日,上街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开展网络餐饮排查工作,查实网络餐饮实际经营者牛某某名下5家线上餐饮经营门店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当事人未取得合法有效的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且原有证照已过期,在此情形下,两次委托他人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凭借虚假证件违规取得外卖平台上线资质,从事网络餐饮经营活动,其5家门店还存在实际加工场所与证照登记地址不符、线上公示食品安全信息虚假的违法问题。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经营者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涉嫌伪造许可证的违法线索已同步移交公安机关处置。
案例二:线上公示许可及地址信息不实、未及时更正案
2026年5月22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排查辖区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核查发现某网络餐饮经营者线下营业执照、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载明地址与实际经营场所一致,但其外卖线上页面公示的经营地址与证照登记地址不一致,未及时更新线上公示信息。当事人行为违反《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监管人员依法责令其立即整改,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超范围违规经营案
2026年5月15日,管城回族区市场监管局日常检查查实,某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未取得自制饮品经营许可,擅自加工、售卖自制饮品,同时未按规定建立并留存餐具消毒台账。当事人行为违反《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监管人员依法责令其全面整改,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未履行食材进货查验法定义务案
2026年5月11日,管城回族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检查,在核查某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采购台账时发现,该商户采购预包装大米等原料时,无法提供该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文件,未履行进货查验法定责任。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监管人员依法责令其全面整改,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缺位与食材储存不规范案
2026年1月30日,登封市市场监管局巡查发现某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5名食品加工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当场依法下达相关整改、执法文书;2月10日开展复查时,该商户相关问题仍未整改到位,店内多处货架堆放过期调味品与食品原料。当事人上述两项违法行为,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监管人员依法责令其全面整改,对其作出警告并处罚款的处理。
郑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各网络餐饮经营者务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禁伪造证照、无实体门店等“幽灵外卖”相关违法情形,及时更新平台公示的许可、地址信息,确保线上线下证照信息完全一致;严格按照许可品类开展经营,杜绝超范围加工、售卖食品;规范食材进货查验流程,完整留存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与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机制,落实持证上岗要求,分类规范存放食品原料,定期清理过期食材,健全餐具消毒台账,依法合规开展线上餐饮经营,共同维护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秩序。
下一步,郑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常态化网络餐饮排查整治,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消费者如发现外卖商户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对应外卖平台发起投诉,或拨打1231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举报。(记者 蒋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