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自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规定聚焦近年来外卖食品领域出现的突出问题,明确了餐饮服务提供者及第三方平台等主体的具体责任义务,为系统整治网络餐饮乱象提供了法规依据。规定实施当日,天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即对全市网络餐饮服务行业组织专项抽查。
根据新规规定,入网餐饮企业的平台网店名称须与线下实体店招牌保持一致,其经营资质、实体经营门面与实际经营地址等信息,须在平台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并确保真实、准确。天津市场监管执法人员通过大数据筛查及线上线下信息比对,发现两起违规情况。
一是某快餐店未在平台公示信息中展示实体店门面、店内布局等相关场所照片,该商户在平台上显示的店面名称为“天津传统老味肘子饭”,而线下实际门头招牌为“烧烤小龙虾 牛骨羊蝎子”,且平台页面内未展示实景照片;二是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某饮品店在自营网络订餐平台上既未公示主体信息,也未标注“无堂食”标识。
针对以上两起违规行为,执法人员依规向当事人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与要求。秉持处罚非最终目的,规范经营、普法引导才是执法核心的服务型执法理念,结合新规落地初期商户存在政策熟悉、实操适应周期的客观实际,执法人员围绕新规条款开展精准靶向普法宣教,在严守执法底线、压实合规义务的同时,实现刚性执法约束与柔性普法教育有机融合,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此次排查中执法人员以小见大,防患于未然,从源头上筑牢食品安全管控屏障,保护消费者饮食安全权益。天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在新规施行当日开展执法检查,立足服务市场长效规范的执法定位,聚焦网络餐饮由小隐患演变为重大违法风险的关键节点,抓早抓小、源头纠偏。
下一步,天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将持续深入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推动餐饮商户、外卖平台压实主体责任,整治行业乱象,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全方位守护群众饮食健康安全。(王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