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多部门联合执法严打非法捕捞、违规垂钓
2026-03-25 10:30:41

3月1日至6月30日是一年一度的春季禁渔期,全面禁止天然水域垂钓、非法捕捞等行为。为守护水生生物资源,近日,四川省广元市渔政、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启动联合执法行动,以“零容忍”态度形成高压震慑,严打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广元市、县区执法队伍已开展全域执法巡查,采取“水上巡+岸上查+空中监”立体模式,对全市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嘉陵江干流及南河、白龙江等支流进行检查。其间渔政执法艇水上巡航、执法人员岸边布控,380余个岸边高清摄像头“白+黑”不间断监控,精准锁定违法高发区域和嫌疑人员。市场监管部门同步严查水产品市场、经营单位和涉渔餐馆,落实“索票索证”制度,严禁收购、销售、加工非法捕捞渔获物,从流通端斩断非法捕捞利益链。

据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介绍,5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后,在禁渔区、禁渔期违规垂钓的,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和渔具,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使用可视化锚鱼、爆炸钩、多竿排钓等禁用渔具,或采用电鱼、毒鱼、炸鱼、禁用渔具网渔等禁用方法捕捞的,没收装置、器具、有毒物质、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定罪处罚,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

广元市相关部门提醒,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广大群众可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禁渔管理秩序,守护广元水域生态。(记者 蒋俊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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