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公布2025年食品领域整治典型案例
2025-12-23 20:12:27

本报记者 付宜成 通讯员 吴迪

根据安徽省相关部门统一部署,2025年,安徽省亳州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食用植物油突出问题排查整治、食品生产经营“两超一非”违法违规问题整治与食品添加滥用问题综合治理等一系列行动,成效显著。行动中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有力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为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现将几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亳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安徽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非法添加西药案

结合多起举报线索,亳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对安徽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已于2024年12月16日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但营业执照尚在存续。执法人员在其注册地址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及相关产品,当事人已搬离。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某睿、马某高、李某等。2024年,该团伙为掩饰身份,使用无关人员刘某远身份成立食品生产企业,故意生产非法添加“噻嗪”类物质的压片糖果,并在微信微商中宣称产品具有排湿、排水(利尿)功效,已查实货值金额5.4万余元。2025年7月11日,亳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将通过网购找到的该公司生产的3个批次4种产品送检,均检出“布噻嗪”成分。该公司生产非法添加布噻嗪西药成分的行为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依据相关规定,2025年8月11日,亳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立案,正在继续调查侦办。

案例二:蒙城县联合执法、行刑衔接捣毁制售未经检验检疫肉制品窝点案

2025年4月,蒙城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前期线索摸排与侦查情况,联合县公安局对立仓镇的某食品加工企业开展突击检查,现场查扣涉嫌走私冻肉1629箱,总重量达22吨,涉案货值75万元。经查,该企业长期从福建某地接收涉嫌走私的冷冻肉,在农村窝点内组织工人更换国内虚假包装及标签,将“洗白”后的无中文标识、无报关证明、无检验检疫证明的走私冻肉销往市场。蒙城县市场监管局已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正在继续调查侦办。

案例三:利辛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利辛县某油坊涉嫌未取得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案

2025年6月12日,利辛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利辛县某油坊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油坊在未取得登记证的情况下进行食品加工经营,当天便对其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2017年6月6日办理了营业执照,因各种情况从2025年4月底开始经营,在自建房屋内将大豆、油菜籽等原料加工制作成可食用油。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提供食品加工许可相关手续,当事人称还未办理,无法提供。至查获之日,当事人经营额共370元。调查人员认定当事人在未取得小作坊登记证的情况下从事食品加工经营,涉嫌违反了《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相关规定。利辛县市场监管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案例四:涡阳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豆制品加工厂生产销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2025年8月29日,涡阳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宋某某豆制品加工厂进行现场检查,在该厂豆制品加工区发现用于制作豆制品的添加剂“滑石粉”,现场有加工好的豆扣100斤,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物品扣押。当事人生产的豆扣还未进行销售,无违法所得。涡阳县市场监管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亳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表示,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食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同时,也提醒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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